办理情况查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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KK
留言日期:
2026-06-10
主题:
四上企业跨省迁出业务办理流程
内容:
你好,咨询一下广州四上企业计划整体经营跨省迁出,统计迁出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?跨省迁移是否 2—11 月每月常态化受理统计迁出预审,不受 1 月集中窗口、季度、年底限制;企业办结迁出后,搬迁当年全年经营数据是否仍归属原所在区并按月报送一套表。另属地街道统计仅告知区内企业可季度迁移,未告知跨省差异化政策,咨询政策准确执行口径。
您好,在"四上"企业发生迁移时,统计机构会根据统计单位搬迁实际,核准主要经营地,并按照在地统计原则调整统计权属。"四上"企业主要经营地发生跨省搬迁的,由两省统计机构共同核实迁移情况。确认迁移并协商一致的,该单位应以"辖区变更(跨省)需纳入单位"为审核类型,申报进入新址所属统计机构的一套表调查单位库。其中,工业、批发和零售业、住宿和餐饮业企业,在当年年度一批或次年二月月度申报;建筑业、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,在当年十二月月度或次年二月月度申报。"四上"企业主要经营地发生市内跨区搬迁的,由两区统计机构共同核实迁移情况,并于迁移当年年末集中向市统计局提交佐证材料并完成权属裁决,市统计局于次年二月月度对各单位的统计管理权属进行统一调整。企业办结迁出后,申报搬迁以前及搬迁当期数据仍在原所在区报送,搬迁下期数据应在新所在区报送。感谢您对统计工作的关注。